一、案情介绍:原告曲谋、被告辽宁某机械有限公司,原告原系被告单位职工,2011年离职,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拖欠采暖费共计6万元。
二、案件焦点:本案是原告主动离职还是单位违法解除。
三、代理意见:作为被告代理人,通过阅卷并了解案情,提出代理意见:本案系原告找到其他工作单位而主动提出辞职(有原告本人的离职申请及新单位的调档介绍信予以证明,且离职申请已经法律程序由辽大法律鉴定所予以鉴定,结论为本人书写),要求原单位承担赔偿,没有法律依据。
四、判决结果:被告胜诉